汹涌背后的风险
光伏电站投资潮汹涌之时,并不意味着都能顺利发展。
就在11月28日,新大新材(9.670, -0.22, -2.22%)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辽宁新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鹿行峰,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辽宁新大新的股权。
辽宁新大新是新大新材联合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注册的公司,主要用于运营辽宁省朝阳县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高达80亿元。
资料显示,受土地地形地貌等因素限制,新大新所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一般电站建设单体在10兆瓦左右,导致建设完成的小规模电站后期运营维护成本相对较高。
此外,当地土地不允许采取租赁等投入期限较长的方式获得,仅允许出让一种方式,导致公司所投资建设的电站项目资金量一次性投入过大,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资源并影响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持续增长。
截至2014年10月31日,辽宁新大新资产总额3.09亿元,净资产4619.92万元,2014年1月-10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212.21万元(未经审计)。
而另一组数据则将影响全国范围内的光伏电站项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
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仅3.79吉瓦,而全年目标是13吉瓦。
“并网问题一直是限制光伏发电的掣肘,由于光伏电站与电网建设周期不同步,地方电网消纳光伏发电能力有限,‘弃光’现象开始出现。”业内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