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2022年,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60%以上,市城区(含郧阳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至2个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0%左右;试点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绿色建材得到广泛应用,全市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50%以上。
《方案》中提出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按照国家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
二是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快居住建筑能效提升,鼓励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支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鼓励新建高校、医院积极实施“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建设;试点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三是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升级。紧抓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机遇,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四是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全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8层及18层以下的住宅(含商住楼)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和空气能热水系统,其他新建建筑合理选用太阳能和空气能热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