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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资环〔2014〕798号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兑现(第二批)的通知(内附红头文件)
日期:2014-12-1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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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我市辖区内居民在家庭屋顶建设光伏电站且已并网运行,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使用的组件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签字盖章或指印);

(2)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主体为县(市)农业户口的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再提供户口薄(首页和电站所有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由被委托人申领补贴的需提供家庭光伏电站所有人的委托函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所需全部组件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合肥市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个人投资/户企合作)建设补贴汇总表(附表3)。

(四)家庭光伏电站项目(户企合作)建设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在我市辖区内家庭屋顶建设光伏电站且已并网运行,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使用的组件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市级或所在地发改委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以个人名义在电网公司备案的无需提供,由企业统一备案的需提供)

(4)企业与家庭屋顶所有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屋顶所有人为县(市)农业户口的需供户口薄(首页和电站所有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所需全部组件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合肥市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个人投资/户企合作)建设补贴汇总表(附表3)(企业盖章)。

(五)光伏停车场(棚)项目建设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投资建设光伏停车场(棚)且项目使用的组件及逆变器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合肥市发改委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如果光伏电站所有人和停车场(棚)主体不一致时,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复印件(申报主体盖章);

(5)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所需全部组件、逆变器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合肥市光伏发电光伏停车场(棚)/屋顶产权人补贴项目汇总表(附表4)(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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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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