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将成为中国未来最重要的电源,在“双碳“目标以及“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需求下,据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预测:到2050年,光伏发电量将从目前不到4%上升到40%左右。
随着光伏、风电在整个电力系统中渗透率不断提高,新能源如何适配电网成为重中之重。其中,储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由此,“十四五”开端,山西、宁夏、青海、内蒙古、贵州、河南等多个省份发布新能源配置储能方案,光伏+储能也将成为未来光伏电站开发的主流模式。对于整县规模的光伏装机,合理配置储能更成为应有之义。
整县式、整区域式安装分布式光伏,推进可以降低开发成本,形成规模效应,统一打捆消纳,在装备选型以及系统集成安装运维等方面也易形成标准化流程线作业模式,撬动绿色资产进入。
未来作为主体电源的光伏供应安全关系我国的能源安全,更多以央国企为主体的整体开发主体有利于提升安全系数。
同时,区域内一个个小的光伏电站发电量可以聚合成一个大型电站,统一开发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在未来火电机组退出后,在规模和管理上实现有序替换。
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各地纷纷响应,截止目前,全国已经有22个省份的省能源主管陆续下发整县推进的文件:上海、安徽、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广东、甘肃、浙江、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河北、内蒙古、新疆、青海海西州、湖南、宁夏、天津、广西、湖北。
整县装光伏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但怎样有序推进,却成为重点,有些县城的一刀切暂停政策,让行业为之迷惑,今天国家能源局专门通过答复的形式发布“五不”倡议即对对整县推进方案要“不强制、不垄断、不越位、不审批、不暂定”恰恰是为了来保障该政策的顺利推进,说明整县、整区域式的开发模式成为时代选择。
想象一下,当一个个的区域光伏电站建成之后,火电逐步退出后,光伏发电逐步成为主体之时,波动性不稳定的光伏电源,如果保障区域用电安全。配套在区域周围的抽水蓄能电站、火电气电调峰调频、电化学、氢储电等的配储需求将自然随之而来,也正因此,发改委从价格、技术及项目上多次发文推动新型储能电站的发展。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指出为保证新增调峰能力切实发挥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作用,发电企业在自建、共建、购买调峰资源以及开展调峰资源指标交易过程中,均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进行统筹。
在整县装光伏之外,我们更应该看到未来在一定区域内的储能配套需求将来。
原标题:整县装储能或许就在不久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