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WTO:美国对中国生产的太阳能板征收重税违反国际贸易法规
日期:2014-12-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美国频频采用反倾销与反补贴关税来保护本国产业已行之有年,但这样的策略近来遭到世界贸易组织(WTO)纠正。WTO的上诉机构日前更直言,美国对中国生产的太阳能板征收重税违反国际贸易法规。

WTO上诉机构日前表示,大陆生产的太阳能板和其他遭美国课征惩罚性关税的产品未受惠官方补助,也没有偏袒特定制造商,因此维持中国大陆申诉美国进口限制裁决不变,并强调美方自身的裁决违反全球贸易法规。

在这次裁决宣布的10天前,WTO的上诉机构也裁定,美国对印度生产钢铁征收高额关税,也违反WTO规定,并要求美方遵循相关法规。

对于WTO的裁定,中国大陆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本案涉及大陆重大贸易利益,是大陆利用WTO规则反击美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胜利,他并强调,“中方希望美方正视自身在贸易救济领域长期、系统性违反世贸组织规定的立法与施行。”

美国商务部日前表示,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太阳能面板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对相关产品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美方表示,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165.04%,补贴幅度为27.64%~49.79%。台湾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27.55%。而美国海关按最终确定的倾销幅度,对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相应保证金。

中美双方就太阳能产品的贸易纠纷由来已久,在2011年时,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启动双反调查,使得大陆的太阳能产品组装业者“钻漏洞”,转向台湾业者购买相关产品,导致美方在本次调查时,特别将台厂列入调查名单之中。而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2013年美国从大陆和台湾进口的太阳能产品金额分别为15亿美元和6.57亿美元。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台湾工商时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