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太原市能源局出台《太原市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县区政府要严把“三关”质量关、安全关、景色关。
原文如下
太原市能源局出台《太原市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目标愿景,努力将分布式光伏整县(市、区)推进工作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太原市能源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太原市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县区政府要严把“三关”质量关、安全关、景色关。在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中,要按照全面安全、经济美观、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设计总体规划、绿色智能能源建设理念,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制定集节能减排、新能源替代、绿色建筑为一体的冷、热、电等用能系统解决方案,保障项目安全,打造集美观、环保、节能为一体的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项目,发挥应有的引领作用。
原标题:太原市能源局出台《太原市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