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上半年山东省结算市场交易电量数据,前6个月共交易电量945.5亿千瓦时,其中“银东直流”交易电量46.9亿千瓦时、政府授权合约电量44.3亿千瓦时、山东省内新能源交易电量49.4亿千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电量98.2亿千瓦时、山东省内火电交易电量706.7亿千瓦时,电力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近年来,山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部署要求,立足山东电源特点和网架结构,科学制订市场建设方案,健全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建立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新机制,构建起适应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交易新格局,市场规模、参与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环境、电源结构持续优化,交易规则、交易品种、交易活力等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充分肯定,赢得市场主体高度认可。
拓展省间交易电量
坚持高效利用存量、高质发展增量,统筹省外引进、省内产需,与国家电网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宁夏、甘肃、新疆、内蒙古、吉林、青海等签订电力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建成投运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扎鲁特至青州、上海庙至临沂、山东—河北环网等特高压通道,形成“三交两直”特高压受电格局,“外电入鲁”持续增长,2020年首次突破千亿大关,接纳省外来电1159亿千瓦时,是2015年的2.3倍;加速推动吉林白城、松原地区配套300万千瓦风电新能源发电项目落地,预计年底前并网送电。强化区域能源合作,签订政府间跨区域购售电协议,辅助服务电力市场化交易,宁夏通过±660千伏银东直流、±800千伏昭沂直流通道向山东输送电力316亿千瓦时;内蒙古通过昭沂直流、鲁固直流、锡盟至济南3条特高压通道向山东输送电力203.6亿千瓦时……
力促清洁能源消纳
制订市场合同优先消纳方案,有序放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进入市场,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中式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推动参与市场交易的清洁电力在电网调峰困难时段优先消纳;允许购电主体使用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的市场合同,抵扣应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电量,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有效衔接。及时响应市场主体交易诉求,探索实施清洁能源“月内交易”模式,根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历史发电小时数,设置太阳能、风电分月可交易额度,通过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推动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47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其中风电企业185家,光伏企业62家,先后开展新能源双边协商交易7批次,累计交易电量61亿千瓦时。
优化电力市场环境
成立电力市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积极推动电力市场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改组山东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环境。优化市场注册服务,依托新一代电力交易平台,通过OCR图像识别、RPA流程化技术等,实现自主注册,提升用户办电体验。强化电力结算数据集成,推出结算数据实时查询、结算结果统计分析、设备能耗告警管理等各类增值服务,提升结算服务水平。拓宽信息披露渠道,先后面向市场主体发布140余项公开信息,做到应批尽批。修订履约保函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等履约担保,节约市场主体运营成本。完善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在国内率先实现电力中长期合同“见签”,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提供坚强支撑。
截至目前,山东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高达1.6万家,其中电力用户1.4万家,发电企业自主注册286家,售电公司超过1000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原标题:山东上半年新能源交易电量49.4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