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至8月29日是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8月25日为2021年全国低碳日,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
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鞍山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绿色理念,积极探索低碳路径,科学谋划发展目标,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努力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体系。“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牢牢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这一重大机遇,统筹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促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把推动低碳发展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倾力打造全新的绿色钢都。
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鞍山市将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入手,持续开展减污降碳。
一是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将全市综合能耗在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重点碳排放企业进行管理。积极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电力行业已于今年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开始全面清缴履约。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低碳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光伏、风能和生物质能为重点,促进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重点推进海城汇丰生物质发电项目,海城成盛热电有限公司《西柳秸秆利用热电联产项目》,鞍山恒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利用7万吨秸秆、5万吨畜牧粪便生产720万当量立方米生物质天然气项目,台安县桑林镇秸秆无焦油气化热电联产项目。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工作,促进技术改造。重点围绕钢铁、水泥、菱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及市级节能监察工作。推广先进工业节能减排技术装备。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
三是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借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培育并支持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促进企业加强清洁化改造。目前,已推荐辽宁精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以此推动绿色示范企业建设。宣传推广中钢热能院、森远集团等绿色制造企业典型经验,示范引领鞍山市工业企业采取先进绿色制造技术实现转型升级和协调发展。
四是增加生态系统碳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草原和湿地保护工作。按照《鞍山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1全年计划围绕城市周边和丹锡高速、海岫铁路两侧可视范围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197.87公顷。全面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及2021年度公益林监测工作。制定并下达了全市人工造林计划任务,2021年全年人工造林任务5.24万亩。上半年鞍山市总计完成造林面积4.57万亩。其中:荒山造林0.05万亩,人工更新0.46万亩,村庄绿化0.79万亩,双重规划0.5万亩,三北工程1.67万亩,退化林分修复1.1万亩。
五是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低碳。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交通”。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方式,提高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比例。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积极推进城市客运车辆油改气、油改电工作。鼓励企业更新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全市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分别达605台和655台,占比35.7%和38.7%。全市使用清洁能源出租车5293台,占比98.47%。2018年3月,鞍山市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交通运输部验收。目前,正在积极创建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市,编制完成《鞍山市综合交通运输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六是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以示范项目引领,推进鞍山市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全市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含扩建、改建)全面贯彻执行65%的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的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审查达到100%。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2021年上半年新建建筑164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13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1%。华润鞍山幸福里三期项目被评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一星级”。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鼓励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选用绿色建材。积极推进本地绿色建材发展,指导企业申报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认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家企业获得“辽宁省绿色建筑技术与产品推广应用证书”。鞍钢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和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参展“辽宁省城市更新暨第九届中国建筑业博览会”,全方位展示企业在绿色建造、智慧建造、装配建造等方面的技术成果和未来发展规划,展品受到国家部委等领导的关注。组织并推荐施工企业参评“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评选。“万水河北岸DN2工程8号楼和庆丰街北DN1地块小区项目1号楼”等2个项目通过了省示范工程立项,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示范工程复审。
七是落实绿色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上半年,市税务局推动绿色发展减免税收1401万元。其中改善环境质量,落实环保税减免、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等政策38户,减免税收431万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落实为居民供热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政策35户,减免税收870万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落实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等政策609户,减免税收100万元。
八是促进公众参与,加强低碳文化建设。建立政府引导示范机制,建设低碳节约型政府,发挥政府表率引领作用,引导公众参与低碳行动和低碳城市建设。组织开展年度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搭建网络服务平台,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宣传节能减排低碳先进典型和经验,推动企业节能改造,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建设。
当前,绿色低碳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和要求。据了解,2021年鞍山市将在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结合鞍山市社会经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温室气体排放现状等,提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同时,加快碳达峰目标及路线图,碳中和路径规划的研究,提前布局和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的重大技术和工程,将鞍山市碳排放重点企业逐步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组织企业积极开展核查、登记、交易及履约工作。强化近零碳、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的战略定位,将示范工程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通过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新增长点、新动能和新路径,推动鞍山市不断持续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鞍山市全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的基础。
原标题:推动低碳发展 打造绿色钢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