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欧盟对中国
欧盟对华
光伏产品双反具体涉及到五个案件,针对太阳能玻璃(SOLAR GLASS)的反补贴案件AS 599, 反倾销案件AD 598,和再调查案件 R611;针对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Crystalline silicon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key components (i.e. cells and wafers)的反倾销案件AD 590,反补贴案件AS 594。
(1)AD 590 欧盟对华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反倾销调查案
◆2012年7月25日,以Solar 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 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申诉。
◆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Council)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crystalline silicon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key components (i.e. cells and wafers),以下简称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3年3月5日,欧盟理事会(Commission)发布公告,自2013年3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组件实施进口登记。这实际上等于变相宣布了确立追溯期。[20]其依据是欧盟反倾销条例第10(4)和第14(5),以及欧盟反补贴条例第16(4)和第24(5)。
◆2013年6月5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6月6日起至2013年8月5日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提高。
◆2013年8月3日,欧盟理事会决定提高对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关键器件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37.3%~67.9%。
◆2013年12月2日欧盟委员会做出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关键器件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7.3%~64.9%。
(2) AS 594 欧盟对华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组件反补贴调查案
◆2012年9月26日,EU 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起申诉,指控中国的光伏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并要求对其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
◆2013年3月5日,欧盟理事会(Commission)发布公告,自2013年3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组件实施进口登记。这实际上等于变相宣布了确立追溯期。[27]其依据是欧盟反倾销条例第10(4)和第14(5),以及欧盟反补贴条例第16(4)和第24(5)。
◆2013年12月2日,欧盟理事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和关键器件采取最终反补贴措施,征收反补贴税,最高税率达到11.5%。
◆2013年12月4日,欧盟理事会决定接受中方提出的价格承诺。[30]2014年9月10日,欧盟理事会决定接受部分出口商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就执行前述价格承诺所提出的修改。
(3)AD 598 欧盟对华太阳能玻璃反倾销调查案
◆2013年2月28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EU ProSun Glass)的申诉,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光伏玻璃为碱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铁含量低于300ppm、太阳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2013年11月27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玻璃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17.1%~42.1%的临时反倾销税。
◆2014年5月14日欧盟理事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玻璃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
(4)AS 599 欧盟对华太阳能玻璃反补贴调查案
◆2013年4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基于欧盟光伏玻璃协会(EU ProSun Glass)的申诉,决定启动对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玻璃启动反补贴调查。
◆2014年5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玻璃采取最终反补贴措施,征收反补贴税。[36]
(5)R 611欧盟对自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玻璃进行反吸收复审调查案
◆201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启动对自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玻璃产品的反吸收复审程序。这个反吸收复审程序是为了检验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对出口价格、转售价格或者后续销售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