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改委近日就试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拟在冬季日最低气温≤-5℃、夏季日最高气温≥36℃时,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72元。另悉,广东省将从10月1日起拉大峰谷电价差,峰段电价达到谷段电价的4.5倍。并在7、8、9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35℃的高温天推行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
原标题:多地拟推行尖峰电价制度 储能市场迎来需求增量
日期:2021-09-06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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