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湖北19县入列国家试点
日期:2021-09-1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zhuzel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只要有阳光,闲置的屋顶也可发电发光。日前,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共676个县,湖北省19个县(市、区)入列。

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好的消纳能力,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 ,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试点名单中包含湖北19个县(市、区),分别为掇刀区、京山市、猇亭区、秭归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下陆区、宣恩县、应城市、云梦县、谷城县、襄城区、黄冈龙感湖管理区、黄州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荆州区、洪湖市、房县。

截至7月底,湖北省光伏发电装机771.42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9%。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启动后,屋顶分布式光伏将迎来高增长,支撑全省光伏新增装机量稳步提升。 

原标题: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湖北19县入列国家试点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21spv.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湖北日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