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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底浙江海宁完成并网共计135.47兆瓦 超过浙江省总规模的十分之一
日期:2015-01-0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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跻身首批国家级示范区

光伏发电项目是目前国家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产生的电量可按照有关规定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控制指标,因此受到地方政府的重点扶持。

根据海宁的相关政策,在2014年底前建成并并网的企业,5年内可以享受每度电0.35元补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提供一次性补助。

此外,海宁经济开发区日前还成功跻身首批30个“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

海宁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必将推动海宁市光伏发电应用领域的发展,并助推海宁市创建省清洁能源示范县(市)。

根据示范区建设要求,海宁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建成2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并努力探索投融资模式、电力交易模式和专业化服务模式。

海宁市在融资模式上已经有所动作,积极招引海宁市外有实力的公司参与项目建设,目前已成功引进国内A股上市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光年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组建了海宁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海宁科茂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光伏项目。

今年,海宁市将在继续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同时,规划培育发展光伏应用关联产业基地,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发建设更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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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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