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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有望一季度出台 各省配额将比此前有所调整
日期:2015-01-0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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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媒体报道,发改委已经讨论通过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分了四类,其中,内蒙古配额占比已经由14%下调到10%,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配额同内蒙古一样;上海、江苏、安徽、福建等南方省份调整为4%。不过,前述人士均认为,配额比例要等到正式公布后才能明确。

全国来看,2014年上半年弃风限电率仍然在10%以上,考核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对于没有完成或超出可再生能源并网比例的地方政府和电网主体,制度设计上会有一定的惩罚和激励措施。

光伏从业人员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有了配额制以后,很多省要出地方补贴,新能源想不做都没办法。”航禹太阳能执行董事丁文磊告诉记者,“从年底通过的电改方案,到配额制,可以看出管理层对能源工作的重视,也是响应能源革命的号召,我们判断,新能源会迎来黄金十年的发展机遇期。”

“从存量装机的改善程度看,配额制最利好风电;从新增装机的拉动作用看,配额制最利好分布式光伏。”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分析师说。

“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将会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重要推手,推动装机量出现爆发式增长,相关企业盈利也会得到大幅增加;从破解新能源并网消纳难题的角度来看,配额出台后,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对新能源电力的消纳动力将会得到增强。我们测算,弃电率下降5%,光伏电站、风场运营商净利润提升幅度在15%、30%左右。”华创证券新能源研究员苏晨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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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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