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安全〔2015〕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
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电力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电力行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电力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如何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提升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前瞻性、可控性,探索适合电力行业生产实际的、基于风险的,系统化、规范化与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管理模式,逐步构建一套理念先进、方法得当、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新常态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建设目标。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为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系统地提出电网、设备设施、劳动安全、作业环境、职业健康风险管控的内容、目标与途径,强调事前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事中落实管控措施、事后总结与改进,最终达到风险超前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