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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安全〔2015〕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5-01-0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uj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三、措施保障

(七)树立“关口前移、系统管控”的安全理念,为体系建设奠定思想基础。各单位要从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关口前移和系统控制的安全理念,以理念指导思想,以思想引领行动,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意识和行为,为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八)强化理念宣贯和人员培训,为体系建设构筑人才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涉及安全生产各环节,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主动参与。电力企业在体系的推进过程中必须进行理念的宣贯和全员培训,使企业员工,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掌握体系管理内容、体系结构和运作方法,解决员工基本认知,并掌握体系核心内涵,彻底消除员工畏难情绪和抵触情绪,激励全员做好体系建设的内在动力,有效推动体系的建设和实施。

(九)坚持闭环管理的工作原则,为体系建设提供有效手段。电力企业要按照体系建设PDCA闭环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起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科学的、规范的风险预控流程:从构建目标责任机制、运行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将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立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工作机制。

(十)培育安全文化,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电力企业要大力实施理念引领,文化渗透工程。大力弘扬先进的安全理念,培养员工“事前风险辨识、事中风险管控、事后回顾总结”的作业与管理行为模式,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他律阶段向自律阶段、团队互助阶段过渡,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实现安全管理的自主管理、自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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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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