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称,中国光伏企业和欧盟在7月份达成的“价格承诺”,代表绝大多数光伏出口企业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告了中欧光伏案件的结果。
2012年9月~11月之间,欧盟业界对于中国的光伏产品出口先后提出了反倾销、反补贴诉讼调查。今年7月,中欧双方达成了价格承诺。“这期间既有双方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包括中国领导人直接做工作,也有业界极大的努力。”姚坚说,此案是中国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摩擦,涉及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和40万人的就业。
共有121家中国企业参与了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组织的价格谈判,经过42天的价格谈判,达成价格协议,承诺每吉瓦不低于0.56欧元的价格出口到欧盟市场。
这121家企业占中国对欧盟调查期内光伏产品出口规模的79%。“这代表绝大多数光伏出口企业的利益。”姚坚说,另外有十几家配合调查的合作企业没有参与价格承诺,他们从12月6日起对欧出口要承担的反倾销、反补贴关税,两个叠加的关税大概是47%,不合作企业的税率大概为67%。
姚坚说,达成价格承诺有利于维护好的市场秩序,中国的光伏企业不能再走传统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低价销售的老路,通过价格承诺,大大提升了中国光伏企业盈利水平,有利于其转型升级。
姚坚认为,今后遇到贸易摩擦、贸易争端的时候,可通过协商合作,达成共识,中欧光伏产品价格协议具有借鉴作用,“这可能是一个(解决争端的)主渠道”。
今年前11个月,中国一共遭遇了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贸易摩擦案件80起,案件数跟去年同比增长12%。
来自: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