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2014年形势的基本判断
(一)多晶硅产量不断提高,产业触底反弹
2013年全球多晶硅产量将达25万吨,同比略有增长。其中全球主要多晶硅生产国如美国、韩国、德国和日本产量分别为5.5、4.8、4.3和1.4万吨;我国产量约8吨,同比增长12.7%,连续三年位居全球首位,但也仅能满足我国50%的市场需求。我国全年多晶硅进口量将达到7.5万吨,同比略有下降,其中德国、韩国和美国分别占据总进口量的33%、28%和26%。由于多晶硅价格持续在低位运行,加上国外多晶硅企业的低价倾销,国内多晶硅企业面临经营压力较大,上半年我国在产的企业仅有7家,下半年受行业整体状况回暖和我对美韩多晶硅初裁出台影响,又陆续有8家企业复工,但总体情况仍不容乐观。
展望2014年,随着下游应用市场的不断扩大,对多晶硅市场需求也在提高,另外,全球新增产能投产和复工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预计全球多晶硅产量约为26万吨,同比略有增长,我国多晶硅产量约10万吨,产量主要集中于江苏中能、特变电工、大全新能源等几家企业。但由于国外多晶硅产品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双反”关税,持续对我国进行低价倾销,市场供应量的不断增大和多晶硅生产成本的持续下降,预计 2014年产品价格仍将在20美元/千克以下,企业仍将承受低价压力。
图1 2011-2014年我国多晶硅产量、增长率及全球多晶硅产量
2013年全球光伏组件产量将达40GW,同比增长9%,其中全球主要组件生产国如欧洲、日本和美国的组件产量分别为3.5、2.8和1.2GW,我国光伏组件产量约为26GW,同比增长13%,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行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主要电池组件企业在三四季度也相继扭亏为盈,整体发展情况向好。在出口方面,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约为16GW,出口额约100亿美元,同比下降27%。其中对欧出口份额由去年的近65%下降至2013年的30%,而日本跃居首位,成为最大的出口国,出口额约为22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2%。对美国、印度和南非的出口额分别占10%、5.2%和4.5%,出口呈多元化发展态势。在进口方面,受美国“双反”影响,大陆企业多采用台湾地区电池片规避贸易壁垒,全年从台湾地区进口额超过10亿美元,约占我国太阳能电池总进口额的60%。
展望2014年,随着行业的整体好转以及由于组件价格下降使得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逼近甚至达到平价上网,预计全球组件产量继续呈现增长势头,全年将达到43GW。我国光伏组件有望超过28GW,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多晶硅等原辅材、第三方电池片涨价,以及国外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将给企业带来经营压力。部分闲置产能相继启动,产业也将承受供需压力。
图2 2011-2014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增长率及全球太阳能电池产量
(三)国内光伏市场规模化扩大,分布式发电成为发展重点
201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市场将达到36GW,同比增长近12%。其中全球主要装机国家如日本、德国和美国的装机量分别达到6、4和3.5GW。欧洲地区光伏装机量约为9GW,装机全球占比由过去的50%以上下降至26%,市场需求连续两年下滑。我国新增装机量达10GW,同比增长122%,居全球首位,其中光伏大型地面地站约为7GW,分布式发电约为3GW。2013年,国务院出台“国发24号文 ”等多个政策文件,从上网电价、补贴资金、并网管理等多个层面破解国内应用市场发展的瓶颈,力促国内市场的规模化启动。光伏电站在现有补贴水平和出力无限制的情况下,利润高企,电站投资受到各路资本追捧。另为赶在年底前并网以获得1元/瓦的电价,掀起了新一轮大型电站建设高潮。国家也高度重视分布式发电发展,在“十二五”末所规划的35GW容量中,有20GW为分布式发电。而在2014年光伏建设12GW的指导目标中,有8GW为分布式发电。
展望2014年,在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政策的持续利好和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仍将持续扩大。预计201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43GW,我国将达到12GW,大型电站和分布式发电均为6GW左右。但由于电网建设规划尚未出台,且电站审批权下放,地方政府为追求本地利益最大化,滥批乱批电站建设,恐导致光伏电站建设与电网建设不协调,滋生限电弃光等问题。此外,分布式发电商业模式尚未成熟,潜在风险点较多,规模化推广阻力仍较大。
图3 2011-2014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增长率及全球新增装机量
(四)配套政策相继出台实施,产业发展环境向好
2013年,我国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首先是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市场启动、产业规范、贸易纠纷和配套环境等方面做了相应表述,将“十二五”装机规划由原定的20GW提高至35GW。其次是“国发24号文”的9个配套文件相继发布,包括财政部发电量补贴和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发改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等相继出台实施,产业发展环境逐步好转。此外,金融机构如银监会、国开行等也在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根据“国发24号文”精神出台金融扶持政策。而备受关注的中欧光伏贸易争端也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限量、限价”方式达成和解,也为后续贸易纠纷的应对提供借鉴。
展望2014年,相关部委将贯彻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通过扩大国内市场、规范产业、促进技术进步等组合拳力促产业发展。但也应看到,密集的政策出台也容易导致政府的手伸得过长而产生副作用,如果落实不到位、错位或执行过程中产生扭曲等,都容易起到反作用,过犹不及。
综上所述,2014年我国光伏产业总体发展情况向好,但仍将承受供过于求带来的价格压力。虽然产业规模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国内光伏市场规模化启动,但由于闲置产能的复产,产业仍将面临阶段性过剩局面,产业整合推进仍然较难,市场供需压力仍然存在,企业经营压力不减,加上外部贸易不确定性,产业面临较大的转型升级压力。
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国内市场的过快扩大恐催生产能过剩
行业经历了连续近6个季度的亏损之后,部分产能停产、减产甚至破产,而日、美市场的崛起使得供需失衡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产品价格企稳回升,骨干企业自2013年二季度起相继扭亏为盈。但是在8月装机规划、上网电价和补贴资金等政策出台后,国内市场加快扩张,部分企业为了抢在年底前并网以获得1元/度的上网电价,对组件需求急剧扩大。在此驱动下,一方面,骨干企业都开足产能,同时也寻求中小企业代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积极给予本地企业优惠政策,力促其复工。产能利用不足的企业开足马力,停产企业相继复产,满产企业通过技改等手段扩大产能,市场供应正在加速。但市场需求则不容乐观,国外主要市场如欧洲市场正在萎缩,且对我国光伏企业有“限价、限量”约束;日本市场则由于补贴过高政府负担较重,随时可能会刹车;美国能源丰富,页岩气发展火热,光伏市场潜力有限,且有“双反”副作用;新兴市场如印度、南非等则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而国内市场则可能由于电站审批权下放而出现本地化保护,削弱国内市场规模化扩大的红利。因此从供需关系看,恐复现前两年供过于求大、大肆杀价的局面,产业有重现无序竞争的隐患。
(二)制造业变化正在冲击我国现有产业格局
一是光伏产业出现制造业服务化的苗头。随着光伏制造毛利下降,我国一些大型光伏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保留技术先进的产线,关停成本较高的生产线,多余订单委托给第三方代工,国外一些企业如美国Sunpower公司等也一直通过大型电子服务企业Flextronices和Jabil代工。按此发展趋势,光伏产业在制造环节涌现“类富士康”的大型代工企业,将严重冲击我国光伏产业现有格局。二是生产制造呈现自动化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通过机器人取代人工将不可避免。全自动化的产线配置可保障产品的一致性,降低由于电池匹配所带来的功率损失,也减少人为因素所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目前,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产线生产的产品性价比已高于人工,这将迫使我国光伏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产品结构不合理,中低端产能过剩,而高端产能不足。我国光伏企业生产的晶硅电池转化效率普遍在17-19%之间,效率在20%以上的高端产品严重不足,同质化较为严重,极易催生价格战。如2013年二季度我国光伏企业在鏖战0.55欧元/瓦普通组件市场时,日本三洋和美国Sunpower则独享1欧元/瓦的高效组件细分市场。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金融机构严控光伏长期贷款,在产品薄利的情况下,也将限制企业高效电池产业化投资。
(三)现行补贴政策未能有效发挥光伏产品效用
我国光伏补贴主要基于发电量补贴,推广应用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用于建设大型光伏电站,不利于光伏产品的多样化应用。事实上,光伏产品作为消费品进行推广,应用领域较为宽广,市场空间较大。如光伏提水系统,已具有较好的经济推广基础,仅南水北调工程的西线工程就有2000多个提水点,我国西北、西南等地很多地方都需要提水进行灌溉和饮用,市场空间较大。此举既可拉动光伏内需,也能促进节能减排,又可真正实现“光伏惠民”、改善民生。特别是,目前政策推广的电站建设中,主要是在空地上简单铺设电池板,没能有效发挥光伏电站的正外部性带来的经济效益。事实上,有些用于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荒地含水量较为丰富,只是囿于蒸发量大,或无人管理,植物生长较难。如能在电池板之间的空地种植适合生长的作物,一方面电池板可遮挡一部分阳光,抑制蒸发量,同时定期用于电池板清洗的水也可收集进行植物滴灌,如此既可治土治沙,改善环境,也可充分发挥荒地的土地经济效益,又能直接降低电站业主的用地成本,这也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
(四)监管不严恐催生电站建设无序发展
随着“国发24号文”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实施,对市场的良好预期推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热潮。除了原有光伏企业外,电力、电子、能源及其他传统行业企业也纷纷涌入光伏系统集成领域,国内政策性银行对光伏电站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但过热的局面也将给光伏市场带来隐患。一是光伏电站审批权下放可能导致电站建设“一放即乱”、无序发展,监管不严也易催生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产业规范。二是由于电网与电源建设周期不协调,在电网发展规划尚未落定的情况下,光伏电站投资热可能再现并网难题,加上对电网没有激励措施,恐将影响光伏电力的接入。三是随着光伏装机量的快速扩大,在电力调度方面,除了面对风电等新能源的竞争外,也会与传统能源争夺上网时间,不排除会像风电一样出现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光伏电站的经济性。四是管理体制问题,由于政策刚刚发布,上行下达需要时间,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发展光伏电站应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切忌一拥而上重蹈风电覆辙。
总体来说,在新的发展形势下,2014年我国光伏产业将面临由于国内市场的过快扩大而导致的新一轮产能过剩,光伏制造业也将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化而面临深刻变革,现行光伏补贴政策的局限性不利于推动光伏应用的多样化和发挥光伏电站的正外部性,政策的单向利好恐催生光伏电站建设无序发展等,这些均对产业的规范和应用市场的扩大带来严峻挑战。
三、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贯彻落实光伏规范条件,积极推动行业整合
尊重市场规律,引导产业兼并重组,坚决推进光伏产业的“去产能”。一是“支持一批”,贯彻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引导社会资源向达到规范条件的企业倾斜,间接促进落后产能的退出;二是“整合一批”,落实《光伏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鼓励优势企业垂直或纵向整合,培育几家大型光伏企业集团;三是“淘汰一批”,完善并严格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提高产品售后服务标准,对不达标的产品或逾期未能整改的产能坚决予以淘汰;四是“转移一批”,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鼓励光伏企业创新国际贸易方式,优化制造产地分布,在境外开展投资生产合作,推进光伏企业国际化发展。
(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强光伏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借鉴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经验,提前布局,做好应对制造业服务化准备;二是支持先进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做精,通过生产规模、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三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通过支持建设研发中心或技术改造等手段扶持有自主技术的骨干龙头企业,巩固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四是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的光伏技术创新和研发中心建设,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完善补贴机制,推动光伏产品应用多样化
一是将光伏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予以支持,鼓励光伏产品作为消费品推广应用,推动光伏产品走进千家万户;二是在农机等补贴目录中纳入光伏产品,如光伏提灌系统等;三是在城镇化建设、智慧城市试点、惠民工程和南水北调等国家财政支持的试点项目或重大工程中,鼓励融合光伏技术与产品;四是推进多部委协作,出台相应补贴政策,鼓励光伏电站建设与种养殖业、环境治理相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光伏电站,支持在西北部条件合适地区建设大型“生态文明”光伏电站示范基地。
(四)重视相关规划的协调与实施,有序发展
随着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权的下放,需统筹做好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光伏发电规划的统筹与衔接,避免“一放即乱”。中央政府应加强光伏发电规划和年度实施指导,地方政府应在本地资源、电网建设及国家总量控制等基础上,按年度做好发电规划及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此外,应尽快出台电网规划和调峰电源规划,并与光伏等新能源规划有效衔接,使得光伏电站建设有的放矢,避免由于盲目上马导致限电的产生。同时提高市场透明度,避免由于本地化保护阻碍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赛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