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作为专栏作者,我参加了《南方能源观察》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一个小型能源交流会。会议期间我做了一个名为“后光伏时代的问题”的小报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后光伏时代”是我自己给的定义。我心目中,“前光伏时代”特征有两个:1)婴儿期快速发展;2)外销为主。与此相对,“后光伏时代”的两大特征是:1)成年期发展减缓;2)国内市场为主。如果要按时间或事件来划分,那么时间界点应该是2013年3月,标志性事件是欧美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立案。
我的报告里提到了“后光伏时代”的几个“病症”,比如产品质量标准缺失、分布式中屋顶产权、能源合同管理不规范、补贴力度不够等等,但是所有问题中最让人感觉焦躁的,却是分布式融资问题。
2013年7月15日,《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提出了2014年我国要建设14GW光伏电站,其中8GW为分布式项目的总体目标。分布式项目的开发随即启动。
2013年9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名单,涉及7省5市共18个示范区项目。2013年11月起,国家能源局调研了18个示范项目中的12个。国家能源局有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经过调研,他们看到最主要的问题是,目前分布式项目商业确定性太差,支撑起这个系统运行的一系列保障体系都没有建成,比如质量保障体系、风险转移机制、信用体系等等。
说白了,除了“任务”明确,其他所有的细节都不明确:电力公司不知道怎么和业主签购电协议,电力公司不知道没有电费发票的情况下怎么给业主电费,项目公司也不知道验收光伏项目应该按照什么标准,业主也不知道做完了项目找谁运营维护……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没钱。
虽然此前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印发了《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了金融扶持政策,但截止到目前,这个文件还没有落实。国开行对分布式项目的支持不启动,导致各商业银行也处于观望状态,光伏行业之外的民间资金也未有动静。与此同时,各地对于分布式项目的地方补贴政策依旧没个说法。
至此我又想到了光伏融资的另一些故事。比如招商新能源,为了解决光伏融资的问题可谓是鞠躬尽瘁。德国光伏的经验是,一个基金完全可以将电站作为固定资产,并通过债券化的方式募资,只要电站运营良好、FIT发放到位,这个基金就可以良性滚动资金,募得更多的钱来收购下一个电站。招商新能源从2012年起利用央企和银行融资,大量收购国内光伏电站,并最终在香港借壳上市为“联合光伏”,就是对光伏电站债券化的一次重要尝试。针对上面提到的分布式资金问题,联合光伏就在今年2月发布公告称,携手网信金融(众筹网)、国电光伏等,通过互联网众筹募集资金的新模式在深圳前海新区开发全球第一个兆瓦级的分布式太阳能电站项目,募集资金1000万元,每位投资者限购10万元。
我对中国光伏电站基金融资的可行性一直很悲观,这种悲观不是针对于哪个具体的基金公司,而是针对这条利益链的诸多不确定性:德国的购电协议上明确写了补贴年限、FIT价格、递减幅度以及全额收电的承诺,这些很大程度上明确并保证了项目的收益;可中国的购电协议一年一签,不明确补贴年限,也不知道明年的上网价格。你没法算出这个电站确切的收益和真实的投资回报期,作为投资人,你还敢买这样的基金或债券吗?
光伏电站的回报期通常是7年,银行虽然能给电站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可电站建成后如果没有基金接盘,所有的投资人都要等到7年后才能获利解套去投资第二个项目,那又有几个投资人会有兴趣参与呢?
我想,光伏基金的根儿,恐怕还是购电协议中的补贴年限。至于为什么给不出补贴年限,我想大多数电力行业从业者和我一样,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