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终点,实则起点。
在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相关新政陆续出台。在业内的期盼中,发改委终于发布了电价补贴标准。这一超出此前市场预估的补贴标准,对行业的利好可以预见。
不过,对于光伏电站投资者而言,资金以及收益率,却仍然是两个无法绕开的问题。
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十二五”末完成35GW装机容量需要的初始资金约为3500亿元。即便抛除一些项目的法定启动资金后,每年融资缺口仍将高达600亿元。
而在收益率方面,如若抛除融资成本后,地面电站以及分布式光伏中的居民屋顶项目,最终收益率都将因此大打折扣,基本上与同期银行存款的水平相差无几。
显然,对于光伏电站而言,指望通过融资来解决资金问题者,并非理想的投资者。其理想的投资者应该是拥有闲置资金者或是一些具有稳定、持续用电需求的工商业企业。
如何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入光伏终端应用领域,而不是像目前这样的圈内人的“自娱自乐”,应该引起各界的关注与重视。
这其中,对于吸引个人投资者而言,尽快打通包括信托、私募等可以吸引个人投资者进入的融资通道,必不可少。
此外,此次出台的电价补贴方案中,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或是另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对于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而言,既需要防范一些地方通过提高上网电价进行利益输送以及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更要防范可能出现低价中标的恶性竞争。
“自发自用”的尴尬
由于滞后的产业管理及能源管理等诸多体制原因,造成目前的分布式政策体系仍给人支离破碎之感,或将在市场实际执行中遭遇漏洞百出的境地。
接连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定调,以及包括电价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执行细则的纷纷出台,显示出国内光伏发电应用市场以分布式为主的推广策略,正在逐渐清晰。
基于光伏发电的技术特点,分布式的利用模式无疑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更有利于调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这一清洁能源的推广。
因此,这无疑是光伏行业的真正利好。
但是,就已经出台的政策及配套执行细则来看,管理层希望从容、有节制地逐渐启动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意图也相当明显。这对急欲市场消纳产能的光伏制造业而言,短期或并非实质性利好。
而在市场人士看来,由于滞后的产业管理及能源管理等诸多体制原因,造成目前的分布式政策体系仍给人支离破碎之感,或将在市场实际执行中遭遇漏洞百出的境地。
同一项目的两种极端情况
前些日子,一位从事光伏行业近二十年的企业老总告诉记者,正在寻找买家接手其刚刚建成并网的一个约4兆瓦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
据介绍,该项目正是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而屋顶下的业主,也就是这个分布式光伏电站未来的“消费者”,则是该光伏企业的一个组件工厂,亦正欲卖出。
这位光伏企业老总的难题,由此产生。
该屋顶电站在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系按照该建筑所用电价的性质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来界定和计算收益率及其投资回报周期的。而该建筑为工厂厂房,因此该屋顶电站所发电力自用部分的收益,由当地工业用电价格加上财政补贴价格组成,“余电上网”部分则按当地脱硫煤标杆电价加财政补贴执行。
8月底,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价格为0.42元/度。假设当地工业电价为1元/度、脱硫煤标杆电价为0.35元/度。则该屋顶电站的未来收益,便有可能出现两种较为极端的情况。
其一,假设该屋顶下企业能与屋顶电站同等保持二十年的寿命,且能全额消纳掉屋顶光伏电站所发电力,则该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收益为:1元/度(当地工业电价)+0.42元/度(财政补贴)=1.42元/度。
其二,该屋顶下的企业停产或卖出,即完全不再使用屋顶光伏电站所发电力,其所发电力就只能全部上网,则该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收益为:0.35元/度(当地脱硫煤标杆电价)+0.42元/度(财政补贴)=0.77元/度。
两者收益,相差近一倍。
上述那位想要卖掉屋顶光伏电站的企业老总,就正面临着第二种投资收益的极端情况。其工厂已完全停产,正寻找买家接手。因此,至少在新的业主介入之前,该屋顶电站所发电力就只能全部上网,其投资收益正遭遇着第二种极端情况。
而对新业主而言,上述难题,同样存在。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