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项目概况
1、名称:东方市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华侨农场太阳能光伏发电抽水系统(四次招标) ;
2、招标范围: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方市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华侨农场太阳能光伏发电抽水系统(四次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实际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为准)
3、建设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本项目预算金额:¥29.9万元整(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元整)。
5、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具备太阳能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备太阳能经营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3、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2017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则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拟派的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电气施工员证书;
6、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提供太阳能光伏组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从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禁止代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请于2017年8月23日 15: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划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保证金账户)并注明:
汇款单位: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用 途:东方市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华侨农场太阳能光伏发电抽水系统(四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三个工作日);
2、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3、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由项目经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查验。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 15:0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3、招标结果请查询: www.hainan.gov.cn、www.ccgp-hainan.gov.cn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6-2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898-68651571
传 真:0898-68645770
户 名: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营业部
帐 户:1101 4750 3790 07
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
二零一七年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