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中卫二期20MWp、三期10MWp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4-0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节能中卫二期20MWp、三期10MWp光伏电站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中节能中卫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2.2建设规模:20兆瓦
2.3工期: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4 年 7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4 年10月 30 日;计划并网日期:2014 年9 月 20 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A标段:中节能中卫二期20MW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峻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具体包括:
1、20兆瓦光伏单元全部设计和施工,包括光伏支架基础、场区接地、系统集成、逆变器、箱变及其它设备基础;
2、20兆瓦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箱变、组件汇流线、升压变至开关站电缆、光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
3、20兆瓦项目地场区围栏、绿化冲洗水、防风固沙系统;
4、 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接入系统、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功率预测控制、自动化信息等均包括在 工程范围内),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并网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电路开通办理、 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
5、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业主方确定)。
6、总承包选择的主要设备、材料要满足TUV认证的要求。
招标范围B标段:中节能中卫三期10MW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峻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具体包括:
1、10兆瓦光伏单元全部设计和施工,包括光伏支架基础、场区接地、系统集成、逆变器、箱变及其它设备基础;
2、10兆瓦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箱变、组件汇流线、升压变至开关站电缆、光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
3、10兆瓦项目地场区围栏、绿化冲洗水、防风固沙系统;
4、 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接入系统、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功率预测控制、自动化信息等均包括在 工程范围内),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含并网验收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电路开通办理、 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
5、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业主方确定)。
6、总承包选择的主要设备、材料要满足TUV认证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
设计方面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方面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机电安装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 资质要求:并且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按照宁夏自治区内电力基本工程和国家对地面光伏电站验收的相关要求,如为宁夏区外企业,则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宁夏区外企业在宁夏区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前三年内均不得亐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 施工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一个10MWp以上(含10MWp)单体光伏电站EPC总包施工经验或近两年内累计达到20MWp以上
业绩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包施工经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一个10MWp以上(含10MWp)单体光伏电站设计经验或近两年内累计达到20MWp以上光伏设计经验,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有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类似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太阳能电站施工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8)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规模的要求。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主体,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办理一切相关业务;联合体主体方必须为有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人和联合体成员的在投标截止日前90个日历天内的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已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5月30日至 2014年6月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6 月 20 日 9 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 mail: zj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