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馆陶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HB2017104750020007由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2017年11月15日14时30分在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3开标室公开招标,详情: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馆陶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4750020007
项目联系人:周章雷
项目联系电话:18831049769
采购人:馆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
采购人地址:馆陶县政府街东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2851108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31049769
预算金额:3206.7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15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馆陶县标北100米106国道西侧)九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3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光伏产品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光伏产品生产或销售,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4)、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