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莒南县涝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书记 联系方式:13573973868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玄经理 联系电话:15588553399
三、项目名称:莒南县涝坡镇2017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DHJNZB-20171106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执-1470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光伏发电组件采购及安装光伏电站;
第二标段:黄粉虫生产车间及温室大棚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光伏发电组件采购及安装光伏电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须为光伏发电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其生产或代理的光伏发电设备经相关部门进行认证,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黄粉虫生产车间及温室大棚建设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日9:00-11:30, 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3、采购文件售价: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光伏发电组件采购及安装光伏电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本次招标不接受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生产或代理的光伏发电设备经相关部门认证文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黄粉虫生产车间及温室大棚建设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本次招标不接受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莒南县涝坡镇2017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字样。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壹万肆仟元人民币;第二标段:陆仟元人民币,必须由公司基本户汇出,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之前汇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15-88110104001653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否则无效。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分
2.开启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分
3.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