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封丘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黄河滩区迁建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李庄镇);
四、项目编号:新交GCZB-2017-0154;
五、评委会成员:张国华、张维舟、田莉军、卢松富、肖顺才;
六、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正昊能源设备防护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500000元;项目经理:崔伟丽。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盈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40000 元;项目经理:王华。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沐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20000元;项目经理:陈举先。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94000元;项目经理:陈柳。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盈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56000元;项目经理:王华。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沐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200000元;项目经理:陈举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封丘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史光辉
联系电话: 15090440317
联系地址:封丘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八、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93;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