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大峪沟镇G310国道路灯安装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大峪沟镇G310国道路灯安装工程
2.2 招标编号:HXZB20171287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大峪沟镇
2.4 招标内容:G310国道大峪沟段(不含镇区)、光伏大道路灯安装工程
2.5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报名,报名时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3个月完税凭证、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大峪沟镇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676916588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张先生、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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