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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招标】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潮南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1-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gl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潮南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HSGCZB2017030由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潮南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GCZB2017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37913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党政办公大楼四楼419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7913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潮南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潮南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遴选商业化合作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相应投资能力、管理经验及专业技术水平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招标编号:HSGCZB2017030

二、项目名称:潮南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三、项目估算造价:约人民币5000.00万元

四、合作项目建设规模:拟在潮南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办公楼等屋顶上建设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约50000㎡,计划总规模装机容量约5.88MW,年发电量约7300000kW·h,项目估算投资约5000-5900万元。光伏发电站的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以实际可供建设的屋顶面积为准,并结合可用面积计算项目总投资。

五、合作内容:

1.范围及模式:本项目拟采用“设计、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维护服务”一体化的方式进行合作。招标人负责资金筹措、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电站安装场地)与电网接入等事宜;合作企业负责项目“设计+设备购置及安装+配套工程施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服务”等系列工作。合作企业在中标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须在潮南区与招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共同合作经营。

2. 出资情况:项目资金由招标人与合作方共同承担,招标人出资3000万元,合作方须具备不少于2000万元自有资金实力参与完成本项目。实际投资根据可用面积计算项目总投资,按招标人60%、合作方40%出资。

3.收益分配:项目完工后由合作方负责运营管理及维护,合作方需确保招标人投入资金年收益率不少于10%,最终按中标合作企业填报的年收益率固化支付招标人,剩余收入作为合作方收益、项目公司税费及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费用。

4.合作期限:合作期共20年,其中建设期为5个月(本项目所有光伏发电站必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运营维护期为19年7个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融资能力:投标人提供不低于200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审净资产≥2000.00万元的证明材料或银行授信证明;

3.电站建设材料要求:投标人须确保用于本项目核心产品(逆变器、光伏组件)为原装、全新、满足本项目所需且符合国家现有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为保障质量,本项目核心产品鼓励投标人采用2017年中国光伏组件(逆变器)企业前十大品牌参投本项目)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近三年,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查询,提前查询无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提供项目后期运营管理、维护任务公司担任,一方可为具备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要求,另一方可为具备施工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各方资质进行互补。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和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网站上发布。

九、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担任施工任务企业提供);

3.银行存款证明或2016年度净资产≥2000.00万元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授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

5.电站建设材料书面承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格式自拟)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联合体投的,若有委托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9.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交验。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注上午0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五、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党政办公大楼四楼419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791358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邮编:515800 电子邮件:gdhsgs@126.com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招标人:汕头市潮南区经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投融资能力:投标人提供不低于200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审净资产≥2000.00万元的证明材料或银行授信证明;3.电站建设材料要求:投标人须确保用于本项目核心产品(逆变器、光伏组件)为原装、全新、满足本项目所需且符合国家现有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为保障质量,本项目核心产品鼓励投标人采用2017年中国光伏组件(逆变器)企业前十大品牌参投本项目)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近三年,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查询,提前查询无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提供项目后期运营管理、维护任务公司担任,一方可为具备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要求,另一方可为具备施工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各方资质进行互补。(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担任施工任务企业提供);3.银行存款证明或2016年度净资产≥2000.00万元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授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5.电站建设材料书面承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格式自拟)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联合体投的,若有委托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9.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交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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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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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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