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淇县庙口镇仙谈岗村村集体扶持基金(分布式光伏设计、采购及安装)三次ZKHSHB-2017-002由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淇县庙口镇仙谈岗村村集体扶持基金(分布式光伏设计、采购及安装)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ZKHSHB-2017-002
批复编号:2017年11-21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建设工期:45日历天
采购预算:一标段:98万元;二标段:2万元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万元 ;二标段:400元(人民币)
采购人:淇县庙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壁市淇县庙口镇
联系人(联系电话): 葛振林13839240188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淇县同济大道与淇河路交叉口西南角56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磊18143927889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 黄先生0392-7223927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对淇县庙口镇仙谈岗村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总规模122KW的小型光伏电站;
2、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设计、采购及安装;二标段:监理服务;
3、采购范围:
3.1设计、采购及安装标段: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所有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和电气安装,最终实现本项目并网发电所有内容)、采购、安装、基础、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工程;
3.2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
5.1设计、采购及安装标段(一标段):45日历天;
5.2监理服务标段(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6、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3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设计、采购及施工安装标段(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光伏产品销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依法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公告发布后至开标日期前,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并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7)本项目投标人无设计资质的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询价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采购人审核书面认可;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接监理服务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依法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公告发布后至开标日期前,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并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采购的投标资格。
公告时间:2018年1 月22日——2018年1月29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 9 时 00 分整
递交采购文件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地址:鹤淇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天天创业园北门院内路东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帐,2018年2月11日16:00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按要求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及有效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联系人:张会计 电话:13353926782)
递交至:淇县诚信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 户: 0000 0125 6049 7222 2012
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歌信用社
行 号:402497201015
汇款时注明:淇县****项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专户。
3、如发现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qx/;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