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巴彦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HLJ-BYX-001由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巴彦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LJ-BYX-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泽长
项目联系电话:134011749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彦县利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29号
联系方式:夏先生 0451-575296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泽长 134011749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巴彦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巴彦县境内。
2.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围栏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监控设备、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工程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履行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不包含外线部分施工(本项目招标范围界点为光伏发电站场厂区围墙边的新建变压器(含变压器及低压侧设备、电缆等安装),由中标人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送出线路及并网验收由业主单位和供电部门沟通、解决验收。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4.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共75日历天。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并网发电。
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光伏产品(组件为主)的生产厂家,其余配套产品及组件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和质量保证承诺。投标供应商所采用主要产品的技术规格和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出具银行资金证明),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已完工但未通过验收,未取得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的工程,视同在建工程),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如下: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5.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下同)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安全事故,没有工程转包挂靠行为;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其中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由施工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地的清欠办出具的原件);6.近3年完成过单个合同10MW以上(含10MW)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且已完全并网接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电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网接入证明原件,以电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网接入证明日期为准)7.提供的主要光伏发电产品(组件、逆变器)均须获得“领跑者”认证; 8.供应商请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黑龙江省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其他被限制参加投标活动的行为,提供承诺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光伏产品(组件为主)的制造商,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1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1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方式: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获取时)(原件)、(2)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联合体投标协议、(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联合体各方的)(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6)资质证书原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8)开户许可证原件(联合体各方的)、(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社保证明原件、(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所要求的身份证、岗位证书、职称证及社保证明原件、(11)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没有工程转包挂靠行为的承诺函、(12)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原件、(1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电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网接入证明原件,以电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并网接入证明日期为准)、(14)组件产品“领跑者”认证证书原件(逆变器复印件加盖公章)、(15)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内容为企业名称(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人)、(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黑龙江省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其他被限制参加投标活动的行为的承诺书、(17)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如发现材料虚假及与所带原件不相符,上报主管部门,取消该项目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巴彦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