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宁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宁南县政务中心3号楼屋顶光伏发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披砂镇新城区南丝路政务中心3号楼 |
实施时间 | 2014年6月至8月共3个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本项目包括电池组件及支架300片安装,汇流箱、配电箱、100KW逆变器、支架安装、缆线搭设等。 |
建设资金 | 国家可再生能源支付资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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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政务中心3号楼屋顶光伏发电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3)其他要求:
随机抽取时,申请人代表必须到场并满足“凉府发【2012】30号”规定;提供近三年内光伏电站安装业绩证明材料;注册资本500万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电池组件需提供金太阳认证。 。
(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4年06月19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6月24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宁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南县支行
账 号: 64210104000465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4年06月25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凉山州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宁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 址: 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商务楼3橦6楼
邮 编: 615400
联 系 人: 肖龙
联系电话: 0834-4566358
传 真: 0834-4575638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06月19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