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白山市浑江区民族宗教局红土崖镇三道岔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红土崖镇大青沟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20180532-GC02-G,由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招标条件
白山市浑江区民族宗教局红土崖镇三道岔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红土崖镇大青沟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已由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委托负责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项目招标人为白山市浑江区民族宗教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白山市浑江区民族宗教局红土崖镇三道岔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红土崖镇大青沟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
2.2工程概况:白山市浑江区民族宗教局红土崖镇三道岔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红土崖镇大青沟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
2.3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财政拨款,已落实。
2.5项目预算:79.1097万元(红土崖镇三道岔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39.1110万元;红土崖镇大青沟村村部54kw光伏发电工程:39.9987万元)。
2.6计划工期:2018年06月20日—2018年08月26日
2.7建设地点:红土崖镇三道岔村、红土崖镇大青沟村。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资质证书(有二维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有效;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9)检察院出具的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11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8号楼508A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山市浑江区民族宗教局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
联 系 人:王忠宇
电 话:0439—3361857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431-85832429-803
监督部门:白山市浑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