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JN140154-02SG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光伏设备生产检测实验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发[2014]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7288.3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光伏设备生产加工楼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原厂区内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光伏设备生产加工楼桩基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6974.81 m2;根数:118 根;桩形:成孔灌注桩 ;桩长:15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无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将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将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
5、投标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所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开标时,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6、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以下方式:银行保函)。
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年7月18日14时12分到 2014年7月25日14时12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3号
招标人邮编:210061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73179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卫星
招标人联系电话:342673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27765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71、68505863;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