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村庄亮化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葫芦岛市村庄亮化工程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村庄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 :HZCGC2014010号
三、谈判内容 :葫芦岛市三县(市)663个行政村,每村15盏太阳能路灯,共计9945盏,谈判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调试, 具体 要求详见《葫芦岛市村庄亮化工程谈判资料》
四、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0日9:00- 3 月12 日15:00
五、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科(葫芦岛市龙湾新区龙湾大街17号)
六、保证金提交时间 : 2014年3 月14 日9:30 前
七、保证金数额 :30000元
八、谈判时间 :2014年3月14日上午9:30
九、谈判地点 :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十、资格条件 :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 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产品质量要求 :
(一)执行行业标准
村庄亮化工程采用太阳能路灯,路灯产品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光伏照明技术规程》(DB21/T1685-2008、J11299-2008)的规定。
(二) 太阳能路灯的基本要求
1 、灯具及光源
(1)灯具采用 Ⅲ 类,工作电压范围为 DC12V(10V ~15V) ,光源必须采用LED路灯光源,光源功率为20W,灯具外壳采用铝质型材,钣金结构外壳不小于2.5 mm ;
(2)应采用半截光型灯具,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80%。灯具的最大光强投射方向和垂线夹角不宜超过65°,灯具的光束投射方向和垂线夹角60°范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值不应低于3LX,距路面1.5m高度处最小垂直照度不应低于1LX。
2 、灯杆
(1)灯杆必须采用一次成型,底径不小于140 mm ,顶径不小于70 mm ,杆壁厚度不小于3.5 mm,材质为Q235碳钢杆;
(2)光源到地面高度为5M;
(3)杆内配线采用绝缘铜线BV-0.45/0.75kV-2.5 mm ² 。
3 、蓄电池
(1)采用太阳能专用全封闭免维护蓄电池;
(2)保证在连续3个阴雨天情况下,能够每天达标供电4小时。
4 、其他
(1) 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采用光控+双时段控制器;
(2) 灯具、灯杆等标准件均防锈、防腐、防酸雨、表面喷塑;
(3) 灯杆、灯具、蓄电池、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太阳能电池组件及所有附件均满足质量、安全等要求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
5 、保修
(1)保修期三年;
(2)保证路灯每天能按标准照明4小时;
(3)光衰不低于初始设计的90%。
二、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29 — 3119511
十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付30%,货到安装完毕付55%,竣工并验收合格付10%,剩余5%质量保修金。
十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必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件(详见公告第十项资格条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上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同时无偿领取谈判资料。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刘春柱 电话:0429-3114046
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姜伟 电话:0429-3037688
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