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3-12 | 截至日期: | 2014-04-01 |
招标编号: | 0773-1341GNFD13785 | 所属行业: | 配电输电设备 |
地 区: | 天津市 | 采招类型: | 国内 公告 |
招标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 ||
关 键 词: | 配电输电设备 |
内容:
项目名称:陕西榆神协合200MW生态光伏发电项目直流配电柜采购项目
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 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就陕西榆神协合200MW生态光伏发电项目直流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73-1341GNFD13785)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格投标方参加本次采购招标。
2、 招标范围包括: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神木县大保当镇东部约5km处榆神工业园区内
招标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型号规格及数量 计划交货期
1 光伏直流配电柜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14.5.10-8.31(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 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 投标人相关证件通过年审(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投标人具有单机100MW或以上并网直流配电柜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且设备至少有三年运行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应提供在兆瓦级电站应用的主流产品技术资料,并附国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主流产品的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6) 投标人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7) 非制造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授权书;
(8) 可提供本邀请函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
(9) 无不良财务状况,无关、停、并、转情况;
(10) 并网直流配电柜设备整体质保期不低于2年,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5年,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11) 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2) 在近3年投标人所提供的同类货物不得出现以下问题:严重事故、较大质量问题、因货物交付拖延问题而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3) 投标方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4、 资历证明文件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交下列资历证明文件进行报名,凡申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廉政保证书纸质原件一套,扫描电子版一份(正本加盖签章):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
5) 提供供货业绩及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买方联系人 买方联系人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执行状态
6) 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审计报告;
7) 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8) 公司主要领导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公司详细地址
公司总机电话 邮政编码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主管销售副总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销售部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主管售后服务副总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售后服务部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4.2 资格证明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上午10:00
4.3 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易奕收
4.4 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zypfd5035@163.com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7、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5 0元人民币)。
8、 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如投标方中途退出投标,需书面(加盖公章)通知招标机构。
9、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4年4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定于2014年4月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指定地点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参加开标前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雪、秦红、邓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
邮政编码:100048
电 话:(8610)88317815、88317819、88314704
传 真:(8610)88317777-7815\7819\4704
电 子 邮 件:zhaoxue@cwpgroup.com.hk、qinhong@cwpgroup.com.hk、dengjun@cwpgroup.com.hk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邮 编:100089
联系人:易奕
电 话:(8610)68405032
传 真:(8610)68405006
电 子 邮 件:zypfd5035@163.com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人民币帐号:86 7080 1128 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