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QX1439033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招标用途:市政建设
六、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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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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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热泵采暖工程 |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1包:(1)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含)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第2包:(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项目经理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1、投标人合格营业执照;
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
3、投标单位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从报名至项目验收完成不得更换);
4、投标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
5、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近三个月(2014.9—2014.11)社保纳凭证、纳税证明文件(均含拟派项目经理)
7、投标截止日起前3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项目预算资金:第一包:597909.67元,第二包:2229523.02元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本,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报名购买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 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 --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十三、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1503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 月20 日9时(北京时间)
十五、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德宝温泉会议中心
十六、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七、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4号
十八、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826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