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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尖山100MWp地面光伏电站一期50MW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4-12-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huj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海宁尖山100MWp地面光伏电站一期50MWp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PEC20141201
招标编码:CBL_20141230_1226384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1135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招标人:浙江旭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海宁尖山100MWp地面光伏电站一期50MWp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海宁尖山100MWp地面光伏电站一期50MWp项目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项目选址在海宁市尖山新区环山河、尖申河、高阳河边,建设周期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项目总投资为41135万元,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发包,目前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已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所涉及的土建及安装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调试、核验等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计划):9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3、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五、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须携带:①报名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②报名办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拟派总监资格证书;⑥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资料(如有,以合同为准)。报名时以上各项:①提供原件,②原件及复印件,③④⑤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携原件核对,当场返还)。

2.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 招标人将通过对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的审查确定投标资格,并在报名截止一周内向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为 800 元,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以现金的形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联系方式

联系人: 艾于
手机:18310820672
电话:010-56802476
邮箱:23752533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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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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