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伽师总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及和静金太阳二师21团一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以上两个项目依据工程特点,本次设备招标,分为五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Ⅰ标段:逆变器(36KW组串式)、汇流箱(6路);
Ⅱ标段:多晶硅电池组件(305Wp);
Ⅲ标段:支架(1956*992);
Ⅳ标段:箱变24台(1250KW);
Ⅴ标段:电缆。
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Ⅰ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
3.2 Ⅱ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
3.3 Ⅲ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
3.4 Ⅳ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
3.5 Ⅴ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4.1.1报名方式
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体系认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发至邮箱进行报名,并注明标段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1.2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19时(北京时间)为报名时间,逾期发邮件报名者均不受理。具体时间界定为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 招标人以邮箱收到的电子版为依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相关事宜。
4.2.2请所有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体系认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
4.2.3其他获取文件要求以邮件和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