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
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浮图讲
光伏发电50MW工程110kV升压站及对端间隔扩建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50MW工程110kV升压站及对端间隔扩建第二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浮图讲光伏发电50MW工程110kV升压站及对端间隔扩建第二批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B15-HW-YYJG02
2.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阳原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浮图讲光伏发电50MW工程110kV升压站及对端间隔扩建第二批设备采购。
(2)项目简介: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规划在阳原县建设光伏发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p,拟分期开发。其中,本期工程为聚格一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拟由顺丰光电下属的河北聚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计划安装50个1MWp光伏发电分系统。工程规模:110kV出线1回,远期110/35kV主变压器2×50MVA,11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设备采用户外AIS设备。本期工程安装1#主变压器,容量50MVA。布置预留2#主变位置;110kV配电装置新建3个间隔,分别为出线间隔、1#间隔、PT间隔、1回出线间隔。
3.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四:货物招标清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认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5.1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办公楼三楼323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请投标人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 有兴趣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5年9月8日15:00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保证金及其他相关文件递交时间为9月23日上午8:30至10:30,地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C座二楼多功能厅
6.2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上午10: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汪经理(010-87631550)
刘经理(010-8763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