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 1本招标项目为第三师四十五团2015年度20MWp光伏发电站场地平整项目,已由师发改(投资)发【2015】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三师45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地点:第三师45团17连。
2. 2建设规模:对45团2015年度20MWp光伏发电站1号、3号项目区共1600亩地进行场地平整。
2. 3 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2. 4招标范围:场地平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9日至 12月14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上午15:30-19:30(北京时间),到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29号农三师设计院五楼招标代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4.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备审查,并将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30日16:00 时 ,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喀什市西域大道149号第三师检察分院8楼)。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