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单位
项目编号:017416Z-01-01-C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强
项目联系电话:0573-879890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新华府3幢101室
联系方式:周芸0573-879890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国强010-68001293-80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涉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整个生产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所有设备、材料供货,施工,运输,安装,调试,并网,验收,质保期内服务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6.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但并网接入系统部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国家电力行业认可的施工资质。6.3必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必须提供)。6.4投标人或其分包商或联营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或分包商,须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6.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没有与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6.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6.7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6.8近3年内作为总承包商(证明文件为能反映投标人满足专业经验要求的内容部分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承担了5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6.9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14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6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单位
2、招标编号:017416Z-01-01-C01
3、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其吴兴区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就下述内容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5MWp。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项目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交通条件便利,建设条件较好。
5、招标内容:湖州源兴能源有限公司5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涉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整个生产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所有设备、材料供货,施工,运输,安装,调试,并网,验收,质保期内服务等。
6、对投标人(包括联合体)的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6.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但并网接入系统部分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国家电力行业认可的施工资质。
6.3必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必须提供)。
6.4投标人或其分包商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或分包商,须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6.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没有与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6.7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
6.8近3年内作为总承包商(证明文件为能反映投标人满足专业经验要求的内容部分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承担了5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建设任务。
6.9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标书售后不退。
8、报名/购买招标文件:2016年 12月 14 日至 2016年 12月 19 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 ,下午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前台(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
9、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前台(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 3 日 9: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1、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606会议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技术部分、商务评审、价格评审。
12、本项目联系人: 李国强、杜善君
联系电话:010-68001293-8030
13、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但投标人同时还应提供有效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是提供)。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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