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口泉杨家窑20MWp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MWp EPC总承包招标
开标时间:2014-04-22
所属地区:山西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口泉杨家窑20MWp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MWp 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地点:大同市同煤集团塔山循环经济园区
工 期:6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口泉杨家窑2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MWp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能够承担相应法律、经济、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不能超过三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能超过三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主要材料及设备供应商要求:必须是光伏产品及太阳能电池板的制造厂商。
3.4投标人或其联合体成员具备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必须符合电监会令第28号及相关规定;
3.5必须具有在近五年内成功从事过至少两个及以上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且容量不低于10MWp的业绩;(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及施工单位均满足要求)
3.6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7近五年内无设计、工程、设备质量等重大事故;(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8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招标人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查,并不免除投标人对其资质所负的责任。由于中标人或其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包括勘察、设计、土建、承装、承试、承修、防雷、消防、环保工程等资质)和注册资金额不满足国家、地区和行业的要求和标准,由中标人在规定工期内负责解决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全额赔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月31日至 2014年 4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壹份购买及查阅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2) 申请人基本情况(自拟);
3)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申请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7) 若为联合体投标,请注明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及牵头申请人名称;
8) 申请人承诺函;(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9) 企业近年来所承建已竣工的主要工程情况;
10)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中标人不退还押金,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吴 越
手机:15901050784 电话 010-57290520
邮箱:zdabzyt@163.com 传 真:010-572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