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各乡镇45座10KW光伏发电站采购光伏组件、隔离变压器、光伏专用电缆等配电设备;预算:40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时需自行提供);
2.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一)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C级及以上级);
注、以上(一)②种a、b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二)、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予以授权 、明确责任,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二)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具备《中国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C级及以上级);
②以上(二)①中a、b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要保证使用的光伏组件10年和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
2.4本项目需提供如下样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均可在http://www.shxzgj.cn/sxweb/网站供应商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后网上在线支付200元工本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9-2351030,QQ群:172359788),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0元。请于2017年1月18日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 名: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7日起启用新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原户名: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使用)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 号:20000302024910300002835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00分,地点: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歙县清凉路与紫阳路交叉口行政办公中心主楼2楼 代理机构地址:歙县紫云路9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方式:0559-6510132 联系方式:0559-6519799
七、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34651
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安徽华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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