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偃师市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采购编号:GMFT17180),中标供应商名称: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313万元。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其偃师市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采购编号:GMFT17180
二、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采购于2017年3月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三、协商信息
协商日期:2017年3月14日
定标日期:2017年3月14日
协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02室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赵丽枫、王赟、李保亮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24号(偃师市财政局8楼)
最终协商项目筹措金额:26313万元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偃师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丽枫
联系电话:13783134774
联系地址:偃师市民主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磊
联系电话:0379-65527717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02室
监督:偃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3795901
联系地址:偃师市华夏路
各供应商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提交人须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采购文件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