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LZFCG-2017-13),于2017年04月07日 09:00,在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进行公开招标。
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受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XLZFCG-2017-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2299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
地址:龙岩市南城莲庄北路8号新罗农业大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13515903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597-2299009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对本次采购的货物可自行安装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进行安装(被委托单位须与投标人签订本项目委托安装协议书,所有安装责任由投标人与被委托单位共同承担)。安装单位应同时具备电力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安装单位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3]41号文规定;)。(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B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9)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10)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11)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22:30 至 2017年04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