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光伏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zfjzcg042),于2017年5月4日下午14:00,在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光伏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zfjzcg042
三、采购内容:光伏设备 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500.074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包含叁级)。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在国内至少有50MW的光伏业绩(需提供签订的合同确认业绩,由采购方审核出具业绩确认书)。
8、施工地点实地勘察确认书原件(投标报名前必须到此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熟悉此次投标货物的工作环境及施工环境,报名时提供由采购方盖章的实地勘察确认书,由业主方盖章)。
9、此项目中标价格为包干总价格,必须达到项目所要求功能,不做追加。
10、建设场地及施工前期事项需中标企业自行解决。
六、付款方式: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供货,货到后由复兴镇人民政府和农电部门验收,不符合要求,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后,由复兴镇人民政府和农电部门验收合格,支付90%货款,待1年质保期满,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货款。
七、供货时间: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需在60日内将设备运输到复兴镇金苍村,进行安装并完成调试。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招标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三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施工地点实地勘察确认书原件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5月4日下午14:00。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4日下午14:00。
3、超过接受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三、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复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军哲
联系电话:13089311355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