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YHJZB2017-026ZC),于2017年05月15日 10:00,在长春市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进行公开招标。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YHJZB2017-026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
联系方式:于长敏139437467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2017年4月24日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5号文件批准,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
⑵采购内容:光伏发电系统。
⑶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编号:LYHJZB2017-026ZC
2.3招标范围:全新设备供应、安装及调试。
2.4交货及安装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
2.5采购预算:100.04万元。
2.6交货及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具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
3.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4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5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5日10时,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
邮编:136200
联系人:于长敏
电话:13943746717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具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3.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4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5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