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光伏发电设备项目(项目编号:2017zfjzcg0098),于2017年6月8日10:30,在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光伏发电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zfjzcg0098
三、采购内容:光伏发电设备(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需具备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并提供至少一名光伏技术工程师从业资格证。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将采购资金一次性付款给供应商。
七、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法定三包,自购买之日起,对设备提供5年免费质保,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等费用由卖方负责。保修期后的维修如需供应商服务,零配件的费用由买方负责。发生问题应该在24小时之内给予解决或答复。
九、质量保证: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6月8日10:00—10:30。
2、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0:3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永亮
联系电话:13278237329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