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辛集市南智邱镇南瓦村196.1KW光伏发电工程,于2017年08月11日 09:30,在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金额150.1838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2016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辛集市南智邱镇南瓦村196.1KW光伏发电工程
项目编号:ZCZB-2017-5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文华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191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辛集市南智邱镇南瓦村民委员会
地址:辛集市南智邱镇南瓦村
联系方式:乔文华0311-83191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樊杰0311-8790363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院内办公楼2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ZCZB-2017-567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辛集市南智邱镇南瓦村
项目概况:新建196.1KW光伏发电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企事业单位。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四级的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潜在投标人须为光伏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太阳能电池板和逆变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光伏电站的施工经验;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违法犯罪记录;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实施任务的成员: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8、 备注: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提交注册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方可报名。咨询电话:0311-66635531。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18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3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院内办公楼212、21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持本招标公告4.2款之规定内容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院内办公楼212、214室)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b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c 依法完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d 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e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f近三年业绩合同原件;g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h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i联合体协议书等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授权书上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系。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